激发消费活力 共享放心消费
2024/03/15 22:17:00 编辑:王小亮 点击量:11605

为了提高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传递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提升市场经营秩序。3月8日下午,城东市场监管管理所联合洋溪街道在八佰伴举办了第42届“激发消费活力 共享放心消费——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晚会。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宣传普及消费知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展示市场监管所在维护市场秩序、打击不法行为方面的坚定决心和积极成果。

消费权益——我来答。活动现场设置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和市场监管咨询服务等多个互动宣传摊位与丰富的礼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与互动游戏结合,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深化了居民建设文明城市、维护消费权益的理念。在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摊位,居民纷纷将自己购买的葡萄、橘子、大葱等农产品送至检测,本次共收到10批次农产品,现场检测均无农药残留超标;在市场监管咨询服务摊位,居民纷纷提出平时在线上线下购物遇到的消费问题,现场城东所执法人员耐心解答并提出维权方案供参考。

优秀代表——我来颁。会上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程晓辉和洋溪街道党工委委员邓建江发表晚会致辞并颁发优秀商家奖状、消费体验官聘书。程晓辉副局长表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党工委委员邓建江表示,呼吁广大商家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创造更加安全、可靠、便捷的消费体验。文澜酒店作为优秀商家代表发言,文澜酒店总经理助理金志萍表示,在未来的发展中,将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希望为建德旅游业的繁荣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消费警示——我来宣。城东所执法人员在会上同时开展了“权益撑腰拒绝套路 放心消费由我守护”宣讲,深入剖析了当前消费市场中存在的各种套路和陷阱,包括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价格欺诈等,同时,也向消费者传授了识别和防范这些套路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他们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此外,执法人员还强调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当享有的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并鼓励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公平、健康的消费环境。

消费维权——我来演。最后由洋安小学表演“315消费者权益日三句半”。小演员们用生动活泼的表演形式,将复杂的维权知识简单化、趣味化,让观众在欢笑中深刻领会到消费维权的重要性。表演中,小演员们围绕商品选择、质量鉴别、售后服务、网络购物安全等消费者日常关心的问题,用诙谐幽默的语言进行了生动的阐述。他们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鉴别能力,遇到侵权行为时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通过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消费维权的重要性,既寓教于乐,又增强了大家的维权意识,真正达到了宣传教育的目的。

城东所所长黄杨表示,此次举办3·15晚会,旨在激发消费活力 共享放心消费,现场通过一系列精彩的节目和互动环节,向市民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希望通过这样的系列活动,号召社会各界知晓、加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参与度,推动消保工作可感可知,深入践行“无感监管、有感消费”工作理念。下一步,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辖区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通讯员:章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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