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明年将启用两部地方性新法规
2019/12/12 17:07:05 编辑:‬ 吴洋 点击量:11002

浙江之声12月12日讯(记者赵峥琳)12月12日,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衢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两部法规将分别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衢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全文共26条。该《条例》规定,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主要开展宣传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治安问题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进行信访、民间纠纷调处,提供代为办理等便民、利民服务,为村(居)民提供与其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等民生公共服务,协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特殊人群关爱服务,依法协助村(居)民自治,协助开展民主议事协商等7个方面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等需求密切相关的工作。

《条例》还明确村(居)民有权享有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的相关服务,有权对所在网格的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网格指导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可以通过依法配合做好基础数据、动态信息采集等参与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共七章62条。《条例》通过明确物业费收费原则,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调整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明确业主的缴费义务,拒不缴费的,严重者将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来破解衢州当前物业管理过程中服务费收缴难问题。

《条例》还通过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建立企业“红黑榜”;创设物业服务费专门账户制度,通过第三方监管提高企业服务质量等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破解物业服务企业监管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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