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持续抓好粮食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
2020/04/08 12:42:24 编辑:谢一舒 点击量:12313

浙江之声4月8日讯(记者陈博文 通讯员曹松涛)记者从台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台州市年度粮食生产政策已出台。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台州市将持续抓好粮食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全力保障全市粮食安全。

在中央和省、市惠农政策红利激励下,台州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播种面积连续多年勇攀新高。去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3.87万亩,同比增幅0.67%,是全省唯一一个实现早稻面积“八连增”的地级市。今年,根据省里下达的生产任务,台州将粮食播种面积124万亩(其中早稻面积25.8万亩)、粮食总产量10.26亿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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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各县(市、区)政府要继续出台好规模种粮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要求规模种粮补贴标准高于上一年,连作晚稻补贴标准高于早稻。”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冬米介绍,今年将继续实施粮食作物绿色优质高产高效创建奖励政策,此外继续将早稻种植作为我市稳定全年粮食面积的重要举措来抓,在有条件地方继续恢复双季稻生产,加大粮经轮作模式制度创新力度,千方百计发展旱粮生产,扩大山区梯田水稻化生产技术示范,提高山区耕地资源利用率。

“今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发布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坚持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稳定农民基本收益。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粮食订单奖励政策,足额落实财政奖励资金,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不低于上一年水平,早稻不低于省级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技总站站长曾孝元介绍,今年按照省早稻订单奖励标准执行,相当于为全市早稻规模种植大户发送了约1200万元的大礼包。“这两个‘不低于’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粮农收益,保护种粮积极性。”

《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要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要继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粮食生产结构,提高粮食品质;要指导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合理组织生产,提高科学应对风险能力;各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全力为粮食生产、为种粮农民做好服务。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实际,台州市农业农村局把3月份作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专项行动月。期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田间地头,全力服务种养大户。

截至3月底,台州全市累计开展“三服务”2518次,累计收集整理问题838个、已落实解决747个,累计出台惠农政策45条、落实资金5431万元,累计开展技术培训98场、培训3726人次。(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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